泰國最高法院受理針對44名議員的操守案件,涉及冒犯君主法修正案;在任議員未被暫停職務

導言

泰國最高法院已接納一項請願,指控44名現任及前任反對派議員在2021年試圖修正《刑法》第112條(即冒犯君主法)時涉及違反道德操守。法院並未下令暫停其中10名在任國會議員的職務。首次聆訊定於6月30日舉行。

正文

此案源於2021年3月25日,由現已解散的前進黨(Move Forward Party)44名議員提交的一項修正案提案。該提案旨在減輕冒犯君主罪的刑罰,並指定王室事務局(Bureau of the Royal Household)為唯一提訴人。該法案從未在國會正式辯論,但相關簽名其後成為法律程序的證據。憲法法院於2024年8月解散前進黨,裁定該提案可能危及君主立憲制。其繼承政黨人民黨(People's Party)現包括原44名議員中的10人:黨領袖納塔蓬·朗潘亞瓦(Natthaphong Ruengpanyawut)、西里卡尼亞·坦薩昆(Sirikanya Tansakun)、朗西曼·羅姆(Rangsiman Rome)、瓦約·阿薩瓦隆格朗(Wayo Assawarungruang)、帕功武·烏多姆皮帕薩古(Pakornwut Udompipatskul)、納塔武·布阿帕圖姆(Nattawut Buaprathum)、素拉切·帕拉溫翁武(Surachet Pravinvongvuth)、納塔查·邦猜因薩瓦(Nattacha Boonchaiinsawat)、提拉猜·彭圖馬斯(Teerajchai Phunthumas)及陶皮普·林吉特拉科恩(Taopiphop Limjittrakorn)。 國家反腐敗委員會(National Anti-Corruption Commission)向最高法院政治職務人士刑事庭提交請願,指控上述議員嚴重違反道德標準。法院於2025年4月24日接納請願,但未下令暫停10名在任國會議員的議會職務,允許他們繼續工作,前提是避免作出與被指控行為相關的行動或公開評論。法院外氣氛平靜,沒有支持者聚集,亦無設置傳媒採訪區。人民黨領袖納塔蓬表示,該黨議員將抗辯此案,以維護泰國議會制度下的代表合法性。他警告不要利用「法律戰」(lawfare)來鞏固權力及保護既得利益,並強調支持該立法提案並非意圖破壞以國王為國家元首的民主制度。該黨法律團隊由律師尼提·拉亞迪(Nithi La-iaddee)帶領出席聆訊;黨內高層及被點名議員因出席黨員大會而未有到場。 第112條規定,每次批評君主制的行為最高可判處15年監禁。批評者認為,該法被濫用以壓制政治對手。人民黨在2月大選中排名第二,僅次於總理阿努廷·查恩維拉庫(Anutin Chanvirakul)領導的泰自豪黨(Bhumjaithai Party)。若罪名成立,44名議員最高可被終身禁止擔任政治職務,並暫停投票權10年。

結論

最高法院受理此案,標誌著泰國進步派反對派面臨的最新法律挑戰。10名在任國會議員將在審訊期間繼續履行議會職責,最終裁決可能導致他們被永久取消出任公職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