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 England 除 London 以外地區擬提高 Penalty Charge Notice 上限之評估

導言

Department for Transport 目前正就現行泊車罰款上限的成效進行審查,此前有地方當局進行試行,實施了顯著提高的罰金。

正文

現行監管框架規定,在 London 市區以外運作的 councils 之 Penalty Charge Notice (PCN)上限為 70 英鎊,此上限自 2008 年起一直維持不變。本次審查的動力源於 Bournemouth, Christchurch and Poole (BCP) Council 進行為期一個月的試行。在此期間,BCP Council 將 543 條道路及 29 個停車場的主要違規罰金提高至 160 英鎊,次要違規罰金則提高至 110 英鎊。BCP Council 主張,提高後的價格提升了合規性並減輕了交通擠塞,隨後向 Department for Transport 提交報告,建議在全國範圍內採用此水平。 利益相關者的立場顯示出機構間的觀點分歧。Local Government Association 及私人泊車業代表支持增加罰金,認為 2008 年的上限已不再能起到有效的威懾作用。相反,來自 Conservative Party 及 Reform UK 的政治反對勢力,以及 AA 和 FairFuelUK,將該建議定性為在經濟波動時期針對駕駛者的增加收入手段。具體而言,AA 指出,擬議的泊車罰金與 Sentencing Council 針對零售盜竊及刑事損毀的指引之間存在差異。此外,關於原定每公升 5p 的 fuel duty 增加額,以及地緣政治不穩定對燃料價格產生的財務影響,現有的緊張局勢亦使該議題更為複雜。

結論

儘管 Department for Transport 堅持目前沒有立即提高上限的計劃,但其將繼續分析 BCP Council 及其他行業利益相關者提供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