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hode Island 與 Saskatchewan 在槍械監管方面採取的分歧管轄方法
導言
Rhode Island 與 Saskatchewan 最近的立法進展,顯示出兩地在禁止槍械的持有與監管方面,採取了截然不同的行政策略。
正文
在 United States,Rhode Island 的立法機關引入了 Senate Bill 2710,該措施旨在禁止持有特定的半自動步槍、手槍及散彈槍。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 Institute for Legislative Action (NRA-ILA) 指出,該提案缺乏明確的現有槍械過渡機制,暗示可能導致強制繳交。此外,NRA-ILA 主張,要求在年底前將這些資產出售予持牌交易商,將會導致市場價值下跌。針對擬議的責任保險要求,亦有人士提出疑慮,NRA-ILA 將其定性為旨在限制行使 Second Amendment 權利的財務障礙。此次立法趨勢,是繼該州先前禁止製造及銷售類似槍械之後的舉措。 相反地,Saskatchewan 省實施了修訂後的槍械法案,以應對聯邦政府的強制回購指令。該省框架允許符合資格的禁止武器持有者申請豁免證明,有效地允許在省級管轄下繼續存放這些資產。Saskatchewan 政府利用核實與評估服務來確定這些槍械的估值,從而確保聯邦補償金與市場價值相稱。Minister Tim McLeod 表示,此機制可保護居民在 10 月 30 日聯邦特赦期屆滿後,免於承擔刑事責任。Saskatchewan Association of Chiefs of Police 則表示,相較於監管合規持有者,應優先攔截非法槍械。
結論
當 Rhode Island 追求限制性的監管擴張時,Saskatchewan 則建立了省級緩衝機制,以減輕聯邦禁令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