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前總理拿吉(Najib Razak)撤回居家監禁上訴

導言

在法院拒絕其請求後,馬來西亞前總理拿吉(Najib Razak)已停止採取法律行動,以求將監禁轉為居家監禁。

正文

隨著法律事務所 Shafee & Co 於 4 月 3 日向 Court of Appeal 提交一份中止通知(Notice for Discontinuance),相關法律程序隨即結束。法院文件顯示,該上訴已被撤回,且未保留日後再次提交的權利,同時亦未就此決定提供具體理由。Court of Appeal 在 4 月 6 日的往來信件中正式確認了此次撤回。 這項法律挑戰源於 2024 年由前任國王主持的赦免委員會(pardons board)的一項決定。該決定將拿吉原先因挪用 SRC International(1MDB 國家基金的前子公司)4,200 萬令吉而獲處的 12 年刑期,減至 6 年。拿吉主張,君主隨附的一項附加命令授權其餘刑期可在居家監禁下執行,他指稱國家當局無視了該主張。此主張隨後引發法律訴訟,但於 12 月 22 日被 Kuala Lumpur High Court 駁回。 除即時的居家監禁爭議外,更廣泛的法律背景涉及與 2009 年成立的 1MDB 基金相關的大量定罪。馬來西亞與 United States 當局的調查估計,該基金約有 45 億美元被挪用,其中超過 10 億美元據稱與拿吉的帳戶有關。去年 12 月,拿吉在涉及洗黑錢及濫用權力的審訊後,被額外判處 15 年監禁及 28 億美元罰款。 針對上述指控,拿吉一直否認有任何刑事不法行為,儘管他已就基金管理不善表示道歉。Attorney General's Chambers 及前總理的法律代表均未就近期撤回上訴一事提供進一步評論。

結論

此次撤回上訴確保了拿吉(Najib Razak)繼續被拘留於 Kajang Prison;在經歷多次法律挫敗後,其刑期現狀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