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科技公司實施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之相關法律挑戰

導言

近期涉及 Google 及 Apple 的司法程序,主要圍繞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的部署以及 AI-generated 輸出內容的準確性。

正文

在 Ontario Superior Court of Justice 中,音樂家 Ashley MacIsaac 已對 Google 提起民事訴訟,要求 150 萬美元的損害賠償。該訴訟的核心在於 「AI Overview」 功能,原告指稱該功能將其錯誤地與包括 sexual assault 及 child luring 在內的嚴重刑事罪行聯繫起來,從而傳播了具毀謗性的錯誤訊息。此錯誤訊息導致 Sipekne’katik First Nation 取消了一項專業聘約,儘管該實體隨後發出了正式道歉。原告主張 Google 的法律責任源於設計缺陷以及對生成內容真實性的漠視。Google 則回應指 AI Overviews 處於迭代改進階段,公司正利用此類錯誤來優化其系統。 與此同時,Apple 已達成 2.5 億美元的和解協議,以解決 2024 年提出的集體訴訟及股東訴訟。相關爭議源於指控 Apple 針對 iPhone 15 及 16 型號的營銷資料中,對 Siri AI 功能增強的可用性描述不實。原告方指稱,產品發布時缺乏相關功能已構成誤導性的貿易行為,並對股東價值產生負面影響。雖然 Apple 已同意支付財務和解金,但該公司並未承認任何不當行為,並堅持表示已在 「Apple Intelligence」 框架下發布多項其他 AI 功能。該和解協議仍需經司法批准,預計每部合資格設備的個人賠付金額在 25 至 95 美元之間。

結論

兩家公司均在 AI 輸出可靠性以及 AI 驅動產品營銷的透明度方面,面臨嚴峻的法律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