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 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Commission 就涉嫌種族及性別歧視對 The New York Times 提起訴訟

導言

U.S. 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Commission ( EEOC ) 已對 The New York Times 提起聯邦訴訟,指控該機構因種族及性別原因,拒絕一名白人男性員工的晉升申請,從而違反了 Civil Rights Act of 1964 的 Title VII。

正文

此次訴訟的核心在於 2025 年 1 月出現的 deputy real estate editor 空缺。 EEOC 主張,一名在房地產新聞領域擁有豐富經驗的資深編輯,儘管符合所有必要資格,仍被排除在最終候選名單之外。該委員會認為,選拔過程受到該機構內部多元化目標的影響,特別是旨在增加領導層中女性及非白人人員比例的 「 Call to Action 」 計劃。根據投訴書,該職位最終授予一名外部候選人,而該候選人據稱缺乏所需的房地產新聞經驗,且在面試小組的評分低於其他最終入圍者。 機構定位顯示出截然不同的解讀分歧。 EEOC Chair Andrea Lucas 主張,無論多元化目標如何,聯邦法律均禁止任何基於種族或性別的僱用決定,並強調 「 精英 」 機構同樣受這些法令約束。相反,The New York Times 透過發言人 Danielle Rhoades Ha 將相關指控描述為出於政治動機,且偏離了 EEOC 的標準程序規範。該機構堅持其招聘過程是以能力為基礎,且候選人的選拔是基於專業卓越表現而非人口統計特徵。 此次法律行動發生在對 Diversity, Equity, and Inclusion ( DEI ) 框架進行更廣泛行政審查的背景下。平行發展的事件包括 EEOC 對 Nike 的調查,以及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將 DEI 詢問作為提前續期 ABC 廣播許可證的依據。此外,媒體行業出現了撤回 DEI 計劃的趨勢,例如 CBS News 縮減其種族與文化部門,以及 Skydance 將終止 Paramount 的此類計劃作為合併批准的條件。

結論

The New York Times 已表示將強而有力地對抗該訴訟,而 EEOC 則繼續其針對企業 DEI 實踐的更廣泛行動。